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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817號18樓之2
總坪數: 73.84坪 雙車位53.55號
109年司執字039475號 財產所有人:程X儀律師即鄭X南之遺產管理人
建物有夾層,並據在場員警陳稱債務人在屋內自殺,現已無人居住。本件 拍定後依建物現況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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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817號18樓之2
總坪數: 73.84坪 雙車位53.55號
109年司執字039475號 財產所有人:程X儀律師即鄭X南之遺產管理人
建物有夾層,並據在場員警陳稱債務人在屋內自殺,現已無人居住。本件 拍定後依建物現況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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