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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買屋買一半,誰都不能住,一名王小姐撿便宜買法拍屋,只花了66萬就在台北市萬華區開心買房,但她只是這間四樓透天厝房屋的二分之一持分,另一半持分與土地所有權還在原屋主陳先生手上,雙方因為談不攏如何切割,鬧上法院。奇特的是,法官認為因雙方都擁有產權,沒有經對方同意前都不得居住,結果王小姐不得其門而入,原屋主也被迫搬出,房子目前成了閒置的空屋。

提醒:在沒有相對專業前提下,建議還是不要去購買這產權複雜的法拍屋
標購前多參考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多一分專業  少一分困擾
宜鵬資產 永春法拍 分享自:[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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