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頻社符 合社衛政資源,辦理老人醫療保健、長期照護、社會救助諮詢及轉介等業務,凡是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以或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且有失能的民眾,經長照中心評估後符合政府補助條件者均可使用,
補助服務項目共分7大項,內容包括有照顧服務員定期到家裡幫忙生活或身體的照顧、居家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到府提供專業居家護理及復健服務及指導,另外還可以安排短時間的機構照護、或是照顧服務員到宅服務呢!如果是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中有行動不便的老人家,還提供送餐服務、長時間的機構照護。
攸關76萬失能人口長照法106年實施長期照護服務法今天獲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確立長照制度法源,包含長照發展計畫、獎助和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設置,並以表決通過長照基金財源,包含政府撥充和菸品健康福利捐等。新法公布後2年施行,預計有76萬失能者及其家庭受惠。
行政院在民國101年將長照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年1月完成初審,經多次協商,朝野對長照基金來源仍有歧見,立法幾經延宕。
依行政院提案說明,目前國內長照機構、人員管理較為多元,且規範不一,加上需求逐漸增加,長照法立法能健全長照服務體系發展,確保服務品質,保障接受長照服務者的尊嚴和權益,並使長照制度具有完備的法源基礎。
依三讀通過條文,長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需要,所提供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醫護服務。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均衡長照資源發展,得劃分長照服務網區,規劃區域資源、建置服務網絡與輸送體系及人力發展計畫,並得於資源過剩區,限制長照機構設立或擴充;於資源不足地區,應獎助辦理健全長照服務體系有關事項。
為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應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基金額度至少新台幣120億元,分5年撥充編列。基金來源包含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受訪表示,長照服務過去是模糊概念,長照法立法後明確定義,財源則以未來的長照保險法支應,長照基金則用來建置長照服務體系和擴充資源,包含偏鄉和失智等服務,都可納入。
她說,目前台灣失能人口有76萬人,長照法施行後,將造福這些失能者及其家庭照顧者。
行政院民國101年將長照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年1月完成初審,但部分條文待協商,其中朝野對長照基金來源缺乏共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以政府預算、菸捐接續長照保險上路,但民主進步黨團則提出增加營業稅及贈與稅、遺產稅因應,長照立法幾經延宕。
一般將服務模式分為機構式、社區式及特殊性之三種服務。
一、機構式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所謂機構式的服務指的是24小時皆有照顧人員照顧老人家的生活起居,又可分為:
(一)護理之家:收住對象為日常生活上須協助、或是插有管路(尿管、氣切管、胃管)的老人家,通常是由護理人員負責,24小時均有人員照顧,必須向所在地的衛生局申請,屬於護理機構。
(二)長期照護機構:收住的對象與護理之家相似,亦是24小時提供照顧服務,不同之處是設立之負責人非護理人員;必須向所在地之社會局申請,屬於老人福利機構。
(三)養護機構:收住生活自理不便,但不帶有管路的老人家,同樣屬於老人福利機構,不過現有的養護機構有些老人家插有鼻胃管或尿管。
(四)安養機構:收住日常生活能力尚可的老人家,亦屬老人福利機構。
(五)榮民之家:收住對象為榮民,大部份屬於日常生活能力尚佳的榮民,為退輔會所屬機構。
二、社區式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社區式的服務指的是老人家留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中,接受不同專業的服務。
(一)居家照護:指老人家於出院後,仍繼續留在家中,接受所需的照顧,仍可與家人維持良好之互動,以下所介紹係由專業人員提供之服務。
1.居家護理:為居家照護服務中最早發展的照護模式;係由護理人員及醫師定期前往個案家中訪視,協助家屬解決照顧上的問題,並會視老人家的需要,連結各項資源,如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目前為所有長期照護服務中有健保給付之服務模式,依照健保的規定:護理人員每兩週或一個月視個案情形訪視一次,醫師則是每兩個月訪視一次。
2.社區物理治療:最早推出的為台北市,後因應921地震,於各災區亦有社區物理治療之相關服務。係由物理治療師至個案家中協助個案進行物理治療及協助居家環境之評估,目的是使老人家或行動不便者可掌控自己家中的環境,增加生活滿意度及獨立感。
3.居家職能治療:是由職能治療師至家中評估老人家的需要後,擬訂其所需的治療計畫。主要活動包括:日常生活、工作或是休閒活動三大類。希望協助老人家在有限的能力或是居家環境障礙中仍可從事活動,維持老人家的活動力,以延長在家中居住的時間,預防失能的狀況更為惡化。
4.居家營養:由營養師至家中提供服務,評估老人的營養需要,擬訂老人所需的熱量、菜單;並教導照顧者製作老人食物或協助選擇合適的管灌品。
(二)居家照顧:由非專業人員所提供之服務,主要提供之服務偏重於日常生活之所需。
1.居家服務:由照顧服務員依老人家日常生活能力失能程度的不同,而提供不同的服務,主要服務包括:家務及日常生活之照顧(如陪同就醫、家務服務、打掃環境等)、身體照顧服務(如協助沐浴、陪同散步等)。
2.送餐服務:對於獨居的老人家所提供之服務,現行有數種方式,一種為定點用餐,即由社區發展協會及各老人中心或是公益團體,提供固定的地方,老人家自行於固定時間前往用餐;另一種為照顧服務員至家中協助老人家準備飯菜,及協助用餐;亦有結合計程車司機將飯盒每日定時送至獨居老人家中。
3.電話問安:主要服務對象亦為獨居老人。主要是由志工或是專業人員不定時打電話至獨居老人家中關心老人,藉以防範意外事件之發生。目前有業者提供類似手錶緊急連絡裝置,可防範獨居老人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日間照護:是一種介於老人中心及護理之家的照護,顧名思義白天提供照護,晚上老人家即回到家中,享受天倫之樂,就如同小孩上幼稚園一樣,服務對象為日常生活能力尚可的老人。在日間照護機構中亦有提供照護、復健、各項活動,可供老人家選擇。國內目前提供日間照護的機構較少,僅限於部份縣市。
三、特殊性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一)失智症的照護:針對失智老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依其性質亦可分為社區式、機構式及居家式三種。
(二)另類療法:非服務模式,目前應用較為人熟悉的有懷舊療法、芳香療法、音樂療法、寵物療法等,上述之各種治療方式均須接受各相關專業的訓練後,方可對須治療者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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