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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司執字031744號 法拍凶宅事故屋參考
一、本院民國109年10月12日查封時,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使用情形不明。嗣債權人陳報 不動產為共有人陳志豪及其家人同住,木板隔間多有損壞,無輻射屋、海砂屋,無非自然身 亡等事。嗣本院109年11月9日現場會測查封增建部份(即暫編939建號),債務人之一陳志 豪稱房屋目前由其居住,無凶宅、海砂屋等影響交易價值之情事。據前案(107司執38275) 拍賣公告記載,據共有人之一稱其屋由其與家人居住,嬸嬸於20年前曾於增建之3樓自殺, 餘無特別影響交易情事。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劃內住宅區。以上等 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拍定後不點交。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代轉(03-6586123轉分機0)或洽訴訟輔導科(轉分機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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