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屋主和房客雙方來說,租房子要處理的事情一大堆,所以不少人都希望交由專業人士代為處理

內政部抓無牌包租代管業 宜朋資產
內政部抓無牌包租代管業 宜朋資產

內政部推動租賃專法,其中包租代管業者需完成「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登記」,並給予二年營業緩衝期,而時效將在今年2020年6月26日屆滿,屆時未登記業者最高將處20萬元罰款;而民眾要找尋合法業者,只需到「內政部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系統」,以業者登記之統一編號查詢,即可得知該業者是否合法。

內政部為保障房東、房客權益,將促各地方政府組成專案小組,優先查處非法、被檢舉違規或發生爭議的包租代管業者,,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即日起到6月26日為止,都會持續對民間的包租代管業者進行輔導,讓他們能夠順利拿到登記證、成為合法業者,若6月27日後經查處為非法、被檢舉違規,或發生爭議的業者,就會直接對其開罰。

對於申請為合法包租代管業者的申請流程,王成機指出,業者到縣市政府申請營業許可後,可登記公司,而原本已有成立公司的業者,則只需增加營業項目,到地政單位去繳交營業保證金,就會發放營業登記證。

王成機表示,由於坊間原本就已經有不少包租代管業者,有的房仲機關也進行此類服務,建議未進行申請登記的業者,把握時間在6月底前盡快走完申請程序。

至於6月27日之後查核非法業者的部分,王成機表示,由於各地方政府平時就會接到不少民眾的投訴,因此手上其實都有一份需特別注意的「黑名單」,像是惡房東張淑晶此類的案例,就會是優先查處的對象,民眾若發現業者不合法,經檢舉後也會馬上進行審查作業。

建議民眾,若有租屋需求,最好還是透過這些政府核可的合法包租代管業者來處理租賃事宜,因為民眾所新簽訂的租賃契約,都會受新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事項的限制,包括明定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解約後應返還押金、電費計算方式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不得臨時調漲水電費費用、房東負有修繕責任、不得拒絕房客要求申報租金等,對房客來說保障多多。如需查詢,只需到「內政部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系統」,以業者登記之統一編號查詢,即可得知該業者是否合法。整理分享自蘋果即時地產(陳昱均/台中報導)

依照租賃專法第十九條規定,經營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於許可後三個月內辦妥公司登記;意思就是說要經營包租業就必須要申請公司行號而且非公司行號就被排除在外。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租賃住宅服務業應於完成公司登記後六個月內繳存營業保證金、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及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等等;所以申請完公司行號後還要加入當地公會並繳交營業保證金15萬

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包租代管業還需要聘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至少一人等等。

綜上所述,包租業所設立的規定相當明確,所以不動產仲介公司無法直接營業,還需要具備上述基本條件,既然不動產仲介業都無法直接營業,何況是保全業、物管業以及一般民眾呢!當然未具備應有的條件就直接營業會按相關規定裁罰。

除了需要遵循相關法令外,租賃事務相當繁瑣,除了需要有專人記帳、出帳、修繕維護、爭議排解、各項客戶服務等,這些都是租賃業每天必要課題;所以前陣子才有篇新聞發布,第二期包租代管計畫投入業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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