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台中市大雅區前村東路25巷53號有發生過自殺死亡事件
地坪:22.05坪
使用坪數:76.56坪
權狀面積:52.81坪
保 證 金:226.5萬
底 價:755萬
│使用情形│一、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執行土地234─1地號為社區道路、執行建物現況為空屋。另據鄰│
│ │人陳稱:該屋有些微漏水,且樓上有發生過自殺死亡事件等語。惟另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1│
│ │04年5月22日中市警豐分偵字第1040023494號函附件職務報告則稱:勤區查訪未據聞│
│ │上該等情。以上等情,本公司不做實體認定,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 │
│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本件不動產有朱仕維所為預告登記)於拍定後塗銷,並除234─1地號土地│
│ │不點交外,依現況點交。 │
│ │三、拍賣之3044建號並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 │權移轉登記,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承受拆除之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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