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拍板定案:奢侈稅轉型為房地合一稅,自用持有2年內課徵30%所得稅率,持有2年以上則課徵17%,預計2016年元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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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前持有超過2年者不受影響。預估第1年符合課徵範圍者為512件,占全國的0.05%。 財政部主軸鼓勵自用住宅及長期持有,因此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且未出租營業行為,自住連續滿6年,總價4千萬元以下免稅,6年內以1次為限。換句話說,長期持有每年減徵4%,最高減徵80%,自住家庭只要持有房產達6年便完全免稅。 至於土增稅,張盛和指出,土增稅維持重購退稅,若重購價格低於出售價格,可按照比例退稅,計算方式是以售價減成本的「所得額」,再扣土增稅漲價總額,消除重複課稅。至於民眾若出售自用住宅有虧損,則可抵稅。

整體方案來說,較奢侈稅以「總價」課徵10至15%稅率減輕許多,同時房地合一稅可扣抵土增稅,且不與個人綜合所得合併納入報稅,更由奢侈稅的簽約日30天起算申報,放寬為登記移轉隔日30天內申報。 對於新版房地合一改革方案,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今日所公布的版本較昨日傳出的版本變動不大,其中,針對房產交易獲利部分,確定採單一稅率17%,長期持有更有減徵優惠,此舉除明確簡化房產課稅計算方式,有助於民眾了解與政策推廣外,更可以消弭個人與公司戶投資的差異,防杜人頭公司避稅漏洞,甚至假外資炒作,相當值得肯定。

新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宅不限一屋,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持有由6年以上,交易獲利所得可享免稅,此舉仿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稅制,將有助於台灣與國際接軌。其次,新版本針對持有兩年內即出售者,以30%的差別稅率課徵,仍將對於短期投資產生明顯壓抑效果,有助於杜絕房市炒作,是政府、民眾、業者的三贏方向。

 

房地合一: 5000-4000=1000萬元(資本利得) 1000萬元x20~30%(未滿2年稅率)=200~300萬元

 奢侈稅: 5000萬元x10~15%(未滿2年稅率)=500~750萬元(交易稅)

 

公式一算...房地合一vs.奢侈稅 負擔減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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