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修票據法本票必須經過法律訴訟的程序才能保全債權~訴訟案件將激增~

保全債權
保全本票債權

金管會預告修正「票據法」,改變在台灣已經運作50年的本票制度,限制本票強制執行的範圍
金管會今(17)日公布,未來只有金融機構、集保中心擔任付款人;或者銀行、農業金融機構、證券期貨業、保險業、資本額2億元以上的租賃業所持的本票,才可「強制執行」。

為避免本票被暴力集團、犯罪團體不當利用暴力討債等,金管會預告修正「票據法」,改變在台灣已經運作50年的本票制度,限制本票強制執行的範圍。
金管會舉例,過去像是有些外勞的仲介公司,會請外勞簽本票,若該外勞不堪被虐待或逃跑,仲介公司就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押該外勞的資產。

金管會表示未來只有金融機構或者短期票券的集保結算機構,擔任付款人的本票;或者持票的人是銀行業、農業金融機構、證券業機構、保險業和實收資本額2億元以上並且有加入同業公會的租賃業,才可以強制執行。否則其他的本票必須經過法律訴訟的程序才能保全債權,不能夠隨便的扣押簽本票者的財產。

銀行業者解釋,本票發票人可指定「擔當付款人」,例如發票人與銀行約定,由銀行代其支付票款,由發票人委由銀行付款的本票,即是「銀行擔當付款之本票」,也就是說,以後在文具店買的本票,或者是企業的商業本票,都要指定銀行或集保中心擔任付款人,才可能被強制執行。

金管會表示,修正本票制度必須經過行政院通過、立法院修法,所以金管會縮短修正票據法的預告期,從原本的60天,縮短為30日預計明年中上路。
8123宜朋資產管理分享自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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