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台中市大雅區前村東路25巷53號有發生過自殺死亡事件

 

大雅前村東路28巷53號(人車分道)別墅  

 

地坪:22.05坪

 

使用坪數:76.56坪 


權狀面積:52.81坪 


保 證 金:226.5萬

 
底 價:755萬 

 

 

│使用情形│一、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執行土地234─1地號為社區道路、執行建物現況為空屋。另據鄰│
│        │人陳稱:該屋有些微漏水,且樓上有發生過自殺死亡事件等語。惟另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1│
│        │04年5月22日中市警豐分偵字第1040023494號函附件職務報告則稱:勤區查訪未據聞│
│        │上該等情。以上等情,本公司不做實體認定,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                          │
│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本件不動產有朱仕維所為預告登記)於拍定後塗銷,並除234─1地號土地│
│        │不點交外,依現況點交。                                                                  │
│        │三、拍賣之3044建號並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        │權移轉登記,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承受拆除之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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